■捕獸籠內放有一串青色香 蕉,誘捕果子狸及野豬等動 物。 |
村 民 阿 華 表 示 , 非 法 獵 人 在 大 布 村 放 置 捕 獸 籠 偷 獵 動 物 已 有 一 年 多 , 數 量 不 算 多 , 但 時 有 村 民 的 狗 隻 離 奇 失 蹤 , 懷 疑 因 誤 入 捕 獸 籠 遭 殃 。 去 年 底 他 飼 養 的 小 狗 被 困 捕 獸 籠 , 幸 及 時 發 現 替 牠 解 困 , 否 則 凶 多 吉 少 。 最 近 兩 個 月 , 有 村 民 上 山 時 在 山 腰 一 帶 的 隱 蔽 叢 林 中 , 發 現 有 近 60 個 捕 獸 陷 阱 , 其 中 大 部 份 是 捕 獸 籠 , 另 有 數 個 具 殺 傷 力 俗 稱 「 山 豬 剪 」 的 捕 獸 器 , 村 民 認 為 事 態 嚴 重 , 恐 會 誤 傷 人 類 於 是 向 漁 護 署 投 訴 。
獵 人 專 捉 果 子 狸 和 箭 豬
村 民 阿 華 續 說 , 那 些 捕 獸 籠 大 的 有 4 呎 高 、 6 呎 長 , 小 的 有 2 呎 高 、 3 呎 長 。 他 說 : 「 捕 獸 籠 有 大 有 細 , 相 信 獵 人 希 望 大 小 通 殺 , 由 野 豬 、 箭 豬 、 果 子 狸 到 金 錢 龜 逐 隻 捉 。 」 其 後 漁 護 署 人 員 到 場 , 雖 然 未 有 發 現 捕 獸 器 , 但 撿 走 了 17 個 捕 獸 籠 。 可 是 一 星 期 後 他 再 登 山 時 , 卻 又 發 現 多 了 十 多 個 新 的 小 鐵 籠 。
上 月 中 , 阿 華 帶 領 記 者 上 山 找 尋 捕 獸 籠 , 坑 頭 村 山 路 偏 僻 崎 嶇 , 記 者 要 撥 開 野 草 , 跨 過 矮 樹 才 能 前 進 , 最 後 來 到 山 腰 一 處 隱 蔽 叢 林 的 小 平 地 上 , 果 然 發 現 四 至 五 個 捕 獸 籠 放 於 地 上 , 每 個 兩 呎 高 獸 籠 內 都 掛 有 一 束 青 綠 色 未 熟 香 蕉 。 阿 華 說 : 「 睇 獵 人 過 放 餌 , 呢 類 籠 最 捉 果 子 狸 同 箭 豬 。 」 記 者 其 後 又 在 不 遠 處 的 叢 林 發 現 四 、 五 個 同 類 鐵 籠 陷 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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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野豬狩獵隊一頭獵 犬,今年初於捕豬行動中 誤踏捕獸器,痛極掙扎。 |
■獵人連溪邊亦放捕獸籠 ,估計是捕捉金錢龜或乘 動物飲水時捕捉。 |
■果子狸及野豬(右圖)等動物被不法之徒搜捕作野味 販售。 |
村 民 促 漁 護 署 加 強 巡 查
■今年3月在元朗採藥的男 子遭捕獸器夾傷,要消防協 助拯救。 |
其 後 , 阿 華 又 帶 記 者 下 山 到 一 處 河 溪 視 察 , 並 指 著 溪 邊 說 : 「 呢 度 咪 有 個 籠 囉! 」 記 者 定 神 看 去 , 果 然 發 現 一 個 兩 呎 長 鐵 籠 放 於 溪 邊 , 阿 華 解 釋 : 「 個 籠 應 該 係 用 捉 金 錢 龜 ! 放 溪 邊 , 等 隻 龜 落 水 自 己 跌 落 個 籠 。 」 阿 華 表 示 希 望 漁 護 署 加 強 巡 查 , 令 非 法 獵 人 無 法 偷 獵 動 物 。 對 於 有 獵 人 放 置 捕 獸 陷 阱 , 坑 頭 村 村 長 李 觀 生 說 未 接 相 關 投 訴 , 他 強 調 放 置 捕 獸 籠 捕 獵 動 物 違 法 , 建 議 村 民 不 要 以 身 試 法 , 以 免 傷 及 村 民 或 行 山 人 士 。
獵 人 陷 阱 市 民 獵 犬 也 中 伏
【 本 報 訊 】 本 港 法 例 規 定 , 放 置 捕 獸 籠 或 捕 獸 器 均 屬 違 法 , 不 過 仍 然 有 人 知 法 犯 法 。 「 捕 獸 籠 、 捕 獸 器 問 題 有 幾 嚴 重 ? 連 我 ] 狩 獵 隊 獵 犬 都 中 伏 就 知 啦 ! 」 大 埔 野 豬 狩 獵 隊 隊 長 楊 佳 權 稱 , 今 年 初 狩 獵 隊 一 次 捕 獵 行 動 中 , 他 們 一 頭 作 先 鋒 唐 狗 獵 犬 跑 上 叢 林 探 路 , 未 幾 傳 來 狗 吠 慘 叫 聲 , 他 以 為 獵 犬 遇 上 野 豬 展 開 肉 搏 , 趕 上 山 時 發 現 獵 犬 左 前 腳 遭 鋒 利 捕 獸 器 夾 著 , 動 彈 不 得 , 獵 狗 痛 極 掙 扎 越 夾 越 緊 , 最 後 狩 獵 隊 撬 開 捕 獸 器 才 將 牠 救 出 。
對 於 上 水 坑 頭 大 布 村 發 現 大 批 非 法 捕 獸 器 , 漁 護 署 表 示 關 注 , 現 時 《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條 例 》 下 有 兩 條 法 例 禁 止 放 置 捕 獸 器 具 , 其 中 一 條 規 定 , 任 何 人 使 用 捕 獸 器 都 要 向 漁 護 署 申 領 牌 照 , 私 下 放 置 屬 違 法 , 法 例 中 捕 獸 器 定 義 包 括 任 何 陷 阱 或 狩 獵 器 具 , 違 法 者 一 經 定 罪 最 高 罰 款 5 萬 元 。
捕 獵 受 保 護 動 物 囚 一 年
另 外 該 法 例 亦 禁 止 任 何 人 捕 獵 受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 罪 成 最 高 罰 款 10 萬 元 及 監 禁 一 年 。
近 年 曾 發 生 市 民 誤 遭 捕 獸 器 所 傷 意 外 , 今 年 3 月 , 元 朗 公 庵 路 白 沙 村 及 粉 嶺 軍 地 , 8 日 內 先 後 發 生 兩 宗 市 民 行 山 時 遭 捕 獸 器 夾 傷 腳 事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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