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三日,『青龍歲首』活動期間,途經河背水塘附近林徑,遇到為數不少單車隊伍。本來已不甚寬闊的林徑,行友置身其間,行進雖未見困難,但每當與飛馳的單車相遇,便要左閃右避,以致險象環生。未知有關當局開放郊野公園給單車使用時,有否考慮遊人的安全。返回千秋功罪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