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澳村目無法紀 漁護署推波助瀾

 全長七十公里的鳳凰徑,跨過大嶼山最高峰,穿越西部丘陵地帶,踏遍石壁水塘的引水道,繞走西南部邊陲偏遠極地,沿途風光無限,迷醉不少遊人。目前,這條島上最長的遠足徑,正面臨被腰斬的危機,蓋因二澳村民為維護一己私利,不惜封閉入村要道,此舉同時亦將途經的鳳凰徑堵截,遊人即將止步於此。

 大嶼山西南邊陲的二澳與分流兩村,均為鳳凰徑必經之地,其中分流尚餘少量村民留守,假日經營販賣汽水業務,夏日市場需求較大;反觀二澳新舊兩村,均門庭破落,以廢村形容,亦不為過。


▲二澳及分流村內村民豎立的告示牌(十一月十八日仍可見該等告示牌)
 本年五月間,在分流及二澳兩村要道,豎立了數塊內容頗具挑釁性的警告牌,聲言『任何人等不得進入。擅闖者,視為盜賊』(見右圖),措詞幾近恐嚇。查本港法制,任何未經定罪犯人,縱使當場被捕,亦僅屬疑犯,如今該地竟可將途經的遊人當作盜賊,行為凌駕於司法制度之上,可謂目無法紀。有關當局,對此事卻袖手旁觀,漁護署於答覆蘋果日報讀者投訴,更以『並非針對遊人,遊人大可放心』作結,顯見對事件未作充份了解。


▲漁護署新近豎立於二澳的告示牌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八日,本會活動『鳳凰徑一』途經二澳,見漁護署新建一款告示牌,指二澳屬私人土地,勸籲遊人勿作滋擾或損害性行為,更謂業主可採取適當行動;但告示牌上,並無列明市民進入郊野公園及使用長途遠足徑之權利,有違公平原則。此舉無異為二澳村民罔顧法紀的行為助長聲勢,亦等於向惡勢力的屈從,此例一開,將會是無窮後患的淵源。

 今次事件,乃二澳村民為維護村中土地的發展,免蹈塱原濕地覆轍的結果,惟手法略嫌過激,他們沒有感謝路政署浪費大量公帑去為其已經荒廢的村落鋪設優質村徑,反以怨報德,與市民大眾為敵,最終亦難獲輿論支持。這事件的背後,亦反映出現行郊野公園法例的不足與疏漏,以及當年劃定長途遠足徑時,未對客觀環境作出適當的評估。

 事件發展至今,封路行動已成事實,據十一月廿七日明報報道,『嶼行者』比賽的參加者將會是第一批受影響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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