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徑二澳封路事件給我們的啟示


▲漁護署在大嶼山新近豎立的告示牌(摘自漁護署網頁)
 大嶼山西南二澳村,藉詞與部分環保團體爭拗,借故將途經的鳳凰徑堵封,由於山長路遠,傳謀報道不足,未能引起大眾關注,個別更採用當事人單方面提供的資料,令報道流於片面。

 二澳舊村,據地政總署測繪處出版的地圖,本位於南大嶼郊野公園範圍之內,現時漁護署於大嶼山新近豎立的封路告示亦沒有否定此事實(見右圖),市民大眾理應有進入之權利,如今被二澳村民與漁護署聯手將之封閉,可謂史無前例,難道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奈何近期並無公開的競選活動,否則自有議員主動跟進。

 姑勿論今次事件的起因為何,最終的受害者當然是郊野公園的使用者,他們既得不到郊野公園法例的保護,反而被郊野公園的管理部門拼諸郊野公園大門之外,未知有關法例的設立是用來保護郊野公園抑或私人土地。

 現時,郊野公園內絕大部分私人土地均被劃出郊野公園範圍之外,但亦有個別例子,一九九零年底,同在大嶼山,萬丈布營地附近也曾發生同類事件,又是這條七十公里的鳳凰徑,突然被人以鐵絲網圍封,當局只能於網外另闢新徑供遊人使用。

 同類的事件,發生在同一個郊野公園和同一條長途遠足徑上,未知當年負責劃定大嶼山郊野公園範圍與鳳凰徑路線的官員,是否與當地人士私相授受,在有意或無意之間,『錯誤』將鳳凰徑穿越『不慎』被劃入郊野公園範圍的私人土地,以圖渾水摸魚,博取額外的賠償?

 是次封路事件,適逢『嶼行者』比賽前夕,不禁令人聯想到,是否村民早已覬覦近年在各長途遠足徑上舉辦籌款活動所得之巨額捐款,意圖分一杯羹?

 以下為半年來各中文報章及本會網頁對此事件報道的剪報,謹供讀者參考:
2001/5/26蘋果日報 2001/7/23 明報 2001/11/24 明報 2001/11/24 文匯報
2001/11/27 明報 2001/11/30 文匯報 2001/12/1 本會網頁 2001/12/1 太陽報
2001/12/2 東方日報 2001/12/2 文匯報 2001/12/5 明報 2001/12/5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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